上海沪工阀门厂(集团)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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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沪工阀门厂(集团)有限公司 | 2012-12-27

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、《上海市献血条例》,确保我公司 2013 年度区镇下达的献血任务顺利完成。

根据区政府文件精神和区献血办的工作要求,结合我公司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主要事项:

1、献血对象:凡年满 18—55 周岁。女性体重 45 公斤,男性 50 公斤的适龄健康公民都属于参加对象。(怀孕期、哺乳期妇女暂缓)

2、按献血指标数:1:1.5 的比例落实献血人员。献血人员名单、身份证号码,上报登记。同时:体检献血时带好身份证原件,外来人员还需居住证。

时间安排:

1、2012 年 12 月31 日前上报献血人员名单:

2、2013 年 1月 5 日前审核献血名单:

3、2013 年 1 月 6 日上午 8 时至 10 点 30 分(地址:华亭卫生中心内进行体检献血)

请员工们积极报名,圆满完成公司献血任务。

特此通知

上海沪工阀门厂(集团)有限公司
2012 年 12 月 27 日


本文地址:http://www.hgvalve.com/news/company/201212271033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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